美国的国家职业指导方针教育始于6岁!
美国有一个国家职业信息协调委员会(NOICC),该委员会早在1989年就组织制定、首次发布了《国家职业发展指导方针》。该指导方针提倡规划职业生涯教育要从六岁开始。
他们把所有的人群分成四类:一类是小学,第二类是初中,第三类是高中,第四类是18岁以后,不同的时间段有不同的职业生涯分工。
该指导方针提倡要孩子学会对自己的兴趣、专长、特点、能力等进行“自我认识”;要进行“教育与职业关系的探索”,研究教育与职业的关系,了解职业信息的获得和使用、工作与学习的关系、工作与社会的关系等;还有学习职业决策和进行职业规划。
1) 告诉孩子,我们这个社会由从事各种职业的人组成的,有教师、医生、律师、警察、工程师…… 职业没有什么好与不好,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;
2) 了解教师是干什么的?警察是干什么的?……然后带着孩子参观警察局、企业、商场…… 增加对各种职业的感性认识;
3) 了解教师需要什么样的职业技能,医生需要什么样的职业技能等;
4) 将孩子尽早地推向社会,与各种职业亲密接触,达到了解自己,发展自己,完善自己的教育目的。
对于打工的起始年龄,不同的州有不同的法律规定,有些州是13岁,有些州是14岁,允许孩子兼职打工,同时明确规定,一周不得超过20个小时,不得在对孩子的成长发育造成危害的环境下工作。
美国前1000位的富翁,排名越前的,做义工或者做带薪小时工或者自我创业(法律没有规定创业的起始年龄)的年龄越小。
长达十几年的整个过程,不管路径和方法如何,都是为了帮助学生完成自我认识、教育与职业关系的探索、职业规划的三个阶段,让学生获得和提升以下十二项能力:
1) 对自我意识重要性的认识;
2) 与他人交往的技巧;
3) 对成长与改变的重要性的认识;
4) 对于因教育成果而获益的认识;
5) 对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的认识;
6) 理解和使用职业信息的技能;
7) 对个人责任和良好工作习惯的重要性的认识;
8) 对工作与社会需求和社会功能之间的关系的认识;
9) 对如何做出职业决策的理解;
10) 对人生中不同角色之间相互关系的认识;
11) 对不同职业和男女角色之间的变换的认识;
12) 对职业规划过程中的认识。